2012年11月19日 星期一

在場觀點 06:陳克倫_家非家,遠不遠(Un-homely dis-tance)

文/陳克倫_交通大學社會與文化研究所博士生、《文化研究月報》專欄編輯

       一座舞台而已,超過九十分鐘,搬演令人眼痠的家史(事),時間與空間,不多不少,都只在這「家」而已。遠嗎?不遠!都在「此」而已。但誰「在家」?誰又「不在」?或許這是每個人陳腐家史(事)的暗影裡,最深遂的拉扯!

       如果以為這是一場「離家出走」的叛道故事,可能就要失望了!一個多世紀前,托爾斯泰揭示了:「幸福的家庭總是相似的,不幸的家庭則各有各的不幸。」或多或少,我們便開始追逐著某種悲劇式淨化般的異端史詩。然而,托爾斯泰不會知道歷史走到了一個他再也眺望不到的地方:幸與不幸的相似性!

       當日常的陳腐肥皂劇越是將幸與不幸二分時,那些螢幕或舞台前守望著幻見的諸多觀眾們越是證明「相似」不再是「一樣」的事,而是「不同」的「混淆」!


       《離家不遠》絕對是一部不亞於本土八點檔肥皂劇的贗作!

       家史(事)托以身體,其演現情節實在是大伙的感同身受:一則,公教職父母與獨生女,談吐和善,舉止周到,善守安康;另一則,浪蕩商場,營汲人生,有聰明無時運,妻離子散。經歷過七十與八十年代的台灣人們,這兩樣人物實在尋常不過:有錢的總是保守小康的,借錢的都是聰慧冒進的,前者成功,後者失足;前著死疾突如其來,後者子嗣離散外地等等。

       贗作之高,在讓觀者以為幻見俗爛八點檔:該死的死,該走的走,同時最卑劣的「有財人聚」也看似不少。

       然而,成功的或失足的所謂「家庭」又環繞著什麼樣的一個「家庭」呢?

       大姐:一位領養的外人。大哥:一個憂鬱自殘的病人。妹:一位盡心照顧病母卻又看似無人稱的某人。弟:一個展開自己外於此家庭的人。父親:早已逝去。母親:繼有其老父舊屋,但此刻逝於此世。成功與失足的所謂「家庭」集聚在這樣一個已然支解的「家庭」,那是:外來的生命、棄絕此世的生命、無人稱的義務生命、為「另外」而擔憂的生命,以及兩個時間前後已逝的生命。那兩個八股樣版的家庭環繞著這麼一個沒有「在場生命」的所謂「家庭」。

       贗作之深,或許正在於這倆俗爛而熟悉的家庭樣板依附著這般背離於「家」之本質的形式之「家」!

       倘若面對托爾斯泰,《離家不遠》是這麼說的:成功的‭/‬幸福的,或失足的‭/‬不幸的「家」,都是「家」。總得來說,「家」不再是「幸」與「不幸」的二分,而是看來相似的「形式」與總是不同的「內容」的混成。我們可以試著在此遙遠的時空裡,重寫托爾斯泰的名句:「看來相似的家庭,總有不同的不幸。」這或許某種程度上解讀了守望著八股通俗劇的觀眾:‭ ‬每一種相似的感同身受中,都存在著某種異離於相似性的個人體驗:

       「我要回家了」可以被理解為「有空就多回來」,或是相反。


       然而,「家」不正是如此嗎?一種熟悉的景象成為一種陌生的重量,它要你回來,卻是把你推離。那種吵雜、那種不堪、又是一種親切、某種熟悉:

       「這是蜂蜜蛋糕,你們最喜歡的!」

       喜歡或不喜歡,吃或不吃:以為熟悉的是最討厭的,在一起的是你最想離開的。但你都得收下:家非家,遠不遠?沒這問題,怎說是個「人」?

(劇照攝影/林永杰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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